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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启动两类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18家银行参与

来源:金融时报作者:张末冬

近期,监管部门向相关机构下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和《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将进行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要求,不良资产转让“应按照不良资产转让法律法规和试点工作要求,压控业务风险,确保不良资产洁净转让、真实出售,严格防范虚假交易、利益输送、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参与试点的银行包括六大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参与不良资产收购的试点机构包括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符合条件的地方AMC和5家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其中,银行可以向金融AMC、地方AMC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地方AMC受让本省区域内的银行不良贷款,今后根据情况及市场需求等逐家放开地域限制。

一位AMC相关业务负责人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目前来看,地方AMC承接的动力最强,后续还要看具体的规定和不良资产折扣情况。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谈到,AMC的处置能力还有待加强,下一步应讨论个人不良贷款转让中的创新,注重对二级市场的市场培育。

对于试点的启动,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表示:“目前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还在研究和准备中,后续待开展一段时间、经验成熟后,会逐步放宽试点范围。”

探索“出表”新路径

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61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986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91%,较上季末提高0.05个百分点。其中,消费贷一季度末不良率较年初上升0.24个百分点,信用卡一季度末不良率较年初上升0.25个百分点。按贷款分类看,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余额134万亿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余额130万亿元,关注类贷款余额4.1万亿元,总体来看,不良资产处置压力仍然较大。

“近几年,监管部门一直在推动银行风险充分暴露。这对银行长期稳健经营、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有好处,但同时肯定会令不良贷款率小幅上升。另外,疫情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因为存在时滞,金融业的波动在下半年应该也会显现。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业不良处置压力客观存在。”曾刚表示,面对新的情况,银行一方面要提高拨备、加大处置力度;另一方面则要借助外部力量,通过AMC等机构转让不良资产。而此次试点就是在这个大的框架下设计的,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门槛,扩大交易范围。

在现阶段,AMC作为不良资产行业的专业“中间商”,市场化债转股依然是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模式。其他例如不良资产收购清收、债务重组、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基金等多元化的处置模式,整体效率有待实质性提高。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应加强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进一步推动不良贷款处置。王天宇认为,中小银行特别是区域性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由地方AMC处置,而地方AMC只能在省内开展业务,导致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进程缓慢。

兴业研究宏观分析师陈昊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不良贷款转让机制的落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大额、对公、批量,到小额、个人、单户,逐步深入,逐步落实。之前监管部门出于审慎的考虑只放开了对公贷款批量转让的业务,现在随着转让机制的成熟、不良处置机构的增多以及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良增多的情况出现,逐步探索多样化的不良资产转让形式,有助于帮助商业银行及时缓释风险。

而在方式上,此次试点也从以往的“银行—AMC协商”模式,转为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通过一次竞价或多轮竞价方式确定唯一受让方。在通过挂牌展示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投资者时,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个人不良贷款转让“批量化”

据了解,此次试点集中于两个领域的“破冰”:一是对公不良贷款转让方式的创新,拟放开单户对公不良贷款的转让;二是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贷款。

此前,财政部和原银监会2012年发布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规定,AMC只能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参与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银行转给AMC的组包户数应为10户以上,且AMC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2017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门槛进一步降低,批量转让组包户数由10户以上降至3户及以上。

曾刚认为,组包的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但缺点在于可能会错过最好的转让时机,对银行处置效率依然有影响。试点后,交易会更频繁,处置效率提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不良资产的价值。

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的放开则更受关注。与对公不良贷款相比,个人贷款金额小、笔数多,更适合批量转让。不过,受限于《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此前银行不能向资产管理公司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担心引发暴力催收等问题。而《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对这一点明确作出要求,为防范暴力催收、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强化对AMC的行为管理。AMC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专业团队清收、重组等手段自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

事实上,近年来,对于放开个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呼声很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恒银金融党委书记、董事长江浩然提交了关于支持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个人消费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的提案。

对于银行而言,个人不良资产的处置手段相对单一,主要包括清收或核销,试点数年的个人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规模也较小。2019年,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规模为143.49亿元,发行总单数为29单,发行品种仅包含信用卡不良和个贷抵押类不良两类。

陈昊表示,此前,零售类不良贷款缺少转让渠道,银行只能放在表内依靠自己的力量催收,或者进行不良核销,影响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信贷投放能力。金融监管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杨瑾谈到,个人贷款如果通过转让途径进行处置,个别的转让起不到明显的作用;也有商业银行通过等量置换的方式,例如通过发放小企业贷款置换“个人经营性贷款”,改变贷款的性质,以符合批量转让的条件,但这样做需要债务人配合,而且合规风险极大,也会面临监管机构的严厉惩处。

另外,《实施方案》还强调五类不良贷款禁止转让,包括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等政策性、导向性贷款;虚假个人贷款、个人教育助学贷款、银行员工及亲属在本行的贷款;在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有限制转让条款的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