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速贷最新消息:网传投资人控告惠州警方
来源:作者:网贷之家
今日消息,网传e速贷投资者已于6月24日正式通过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网上控告系统(http://jcy.hcq.gov.cn:81/konggao.php)对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提出控告。网传的控告内容显示,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15条、第3款之规定,涉嫌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措施。目前,尚未有证据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
e速贷事件回顾:
5月20日,惠州经侦突击e速贷,全部高管被带回协助调查,平台停止运营。
5月25日,惠州市公安局发布案件通报,称e速贷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法人简某和部分股东以股权投资、发标等方式将吸收投资人的部分资金占为己有。
5月31日凌晨,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发布消息称,经提请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30日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简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从经侦的进展时间来看,整个节奏非常迅速,从突击到定案,只用了10天时间。按警方说法,执法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然而,和此前的几次爆雷事件不同的是,警方的快速定性并没有获得投资人支持。在仍能打开的e速贷官网上,投资人正试图集结起来,推翻e速贷目前的获罪定论。
投资人在控告中表示,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查封了e速贷的办公场所、财物和网站,导致e速贷业务至今一直无法正常运转。其所参与的协议编号为20150702020001的借款标的也受到影响。
“据我所知,协议编号为20150702020001的借款标的有真实的借款人,有真实的出借人,有真实的协议,有真实的抵押凭证。该借款标的涉及的是一起真实的典型的网络借贷,不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投资人表示。
同时,该投资人还称,如果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认为该借款标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应当给出充分的证据。但是,警方至今没有给出证据。对此,有业内律师指出,刑事程序上查封扣押冻结是正常执法,侦查机关在侦结前不需要向公众披露证据,等到法院审理自然就可以公开了。
据了解,在6月21日,该投资者就已向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正式发出了申述书,但是申诉人直到现在仍未得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