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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大佬解读互金整治方案 关注焦点在这里

来源:作者:网贷之家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一行三会、工商总局等部委也相继发布专项整治子方案。对此,多位P2P平台高管、业内专家进行了解读。

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石鹏峰:

专项整治文件中并没有完全禁止债权转让,而是提出对于违规的债权转让行为进行排查,而具体如何算作违规的债权转让行为在方案中并没有详细的阐述,而我们可以从8月24号银监会联合四部委发布的暂行办法的第十条禁止行为中看到,平台不得从事的是“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对具体哪些属于违规债权转让行为作了明确规定。而在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是合法的。以综上理解,对于P2P行业的特别规定以外的——即除了禁止行为所明确的这几种类型以外的债权转让行为应该是合法合规的。

按照整改方案的进程,7月底应该完成行业摸底排查,但是由于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导致工作量巨大,各地(尤其是平台较多的地区)摸底排查完成的时间比预计的晚了1、2个月。而排查方法中特别提到,在数据汇总层面,银监会要会同第三方统计机构、利用行业信息库来汇总形成网贷机构基本数据统计,网贷之家利用自身积累的网贷平台资料库和数据库,在最近的半年时间积极参与了此项工作。【详情】

拍拍贷CEO 张俊:

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政府密集出台监管规定和发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表明政府决心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国家大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来,不让互联网金融游离于整体金融体系监管之外,防止系统性风险从非常规领域爆发。互联网金融行业将毫无意外的迎来行业洗牌的提速,合规成为生死劫。

此次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除了互联网金融领域自身存在的问题引发外,其实还要从更宏观的层面来看才能更为清晰。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已经造成了在银行体系内的的风险违约升高。而让监管层担心的是,随着互联网金融在这两年的快速发展,在传统的银行体系之外,单是网络借贷在9月份已经达到近7000亿的在贷余额规模,互联网金融事实上已经成为另外一个“影子银行体系”,一旦互联网金融爆发系统风险,监管无法实施有效管控,因此监管层十分急迫的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整个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中来并开始整治。

从国办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银监会根据国办精神印发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来分析,对于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的整治工作主要围绕之前四部委印发的网贷监管暂行规定中的确定的“网贷十三条红线”来开展整治工作,内容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可以预见的是在对合规的整治力度上会大大增强。

在两个整治实施方案中都反复强调要实施“穿透式监管”,也就意味着监管和整治工作会以平台从事的具体业务性质来定性,许多打着“智能投顾、科技金融”旗号的平台,虽然改名不叫P2P,但并不能规避监管和整治。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特别放入了一项工作原则,“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定线。”这里释放了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互联网金融树立合法、合规的标准和边界,防止互联网金融发生系统性风险。

陆金所联席董事长兼CEO计葵生:

《实施方案》专项整治的,是脱离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管理原则的所谓“金融创新”,避免由于互联网金融创新失序导致的社会及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利益。

互联网金融创新决不是钻监管的空子进行政策套利甚至欺诈投资者,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是利用互联网技术以及数据优势,能够最大程度地优化现有金融服务,创造过往无法实现的服务方式,最终服务到传统金融之前难以覆盖到的广大小微企业以及普通投资者,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服务可达性。

“乱拳打死老师傅”,中国的这句俗语正好部分体现了近几年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实施方案》对从事金融信息或者金融服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从市场准入、防范风险、规范市场秩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采取与传统金融一样的管理标准。这充分体现了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对互联网金融公司及平台的业务进行功能监管,以及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决心。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最重要价值应是助力“普惠金融”。实际上,大机构、企业或者高净值个人客户,现有的金融体系已经能够很大程度上满足,互联网金融平台绝大多数也缺乏服务大型企业的资本以及风控实力,所以互联网金融平台定位应是更着重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普通个人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方案》,显示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当下行业风险事件频发的背景下,针对行业内存在的恶性欺诈及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进行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专项整治有助于避免行业发展失序。今年年初以来,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落地,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工作在全国各地展开实施,效果显著。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顿,在没有影响行业朝前发展的前提下,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生长的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一些不满足要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始有序退出,平稳过渡。

投之家CEO黄诗樵:

监管层明确了治理的决心,将引导市场往良性方向发展,不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留给市场的时间不多,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加速调整业务以便合规,政策加快了洗牌的速度。对整个行业而言是很大的利好,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合规的企业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可以光明正大的开展业务,服务实体经济。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本着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原则,自今年4月发布以来,已经在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方案》中特别指出,对于综合性互联网金融平台强调穿透式监管,要求不同板块之间业务清晰,帐户管理规范,做好客户资金保护

根据《实施方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完成了信息排查、职责界定阶段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2017年一季度,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将进入收官阶段,可以预见,整个行业将进入新一轮洗牌期,不合法合规的平台会被逐渐淘汰,行业环境将进一步优化,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可期。

在完成专项整治之后,期待互联网金融行业建立起健全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

这次还是四月份的文件,变化不大,但突出了人民银行作为负责监管的主体责任,更加有助于整治落地,而且总体思路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并非行业理解的刻意打压。

网贷之家专栏作者无马哥:

关于新公布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无马哥给大伙们的建议就是三个字:不要方!如果这还不够,那就再多三个字:不要蓝瘦香菇!

对于关心网贷的投资人来说,此次在网贷领域专项整治的精神,已经更加具体化为8月份出台的网贷新规(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了。对网贷投资人来说,只要关注各平台践行新规的进展就行了,切勿被类似“3月底完成整改”等标题吓到。【详情】

网贷之家专栏作者张燕:

此次专项整治方案总体严于《监管办法》,但也明确了“混业经营”、“广告宣传”等问题,一句话:明确提出不让干的,就别干了;未作规定的,可适度创新。【详情】

人人聚财CEO许建文:

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是今年年初时,针对当时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和乱象而设定的方案。和刚刚发布的《暂行办法》相比,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对象不同、目标不同、严厉程度也不同。专项整治方案针对的是大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而不是单单限定网络借贷;它主要目的是打击非法行为、保障最基本的行业秩序和投资者利益,而没有限定业务类型划定行业范围的意图。但在良币驱逐劣币,即实现优胜劣汰净化行业环境这一点上,这两个政策的精神是相同的。

关于为什么互金整治工作已经开展半年了,国务院层面再次发文强调的看法:化解排查过程中遇到的阻力,提升整治工作的效率。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广州e贷总裁方颂:

一方面是专项整治工作的复杂性。加之其的跨地域性特征明显,任何一家从业机构都可在全国开展业务,注册地和经营地很多也是分离的,跨地区经营,加之互联网的虚拟性和涉众广,加大了专项整治工作和风险处置的难度。

另一方面整治工作需要人行、银监、证监、工商、网信办、公安、各地金融主管部门等的联动协作,从这个角度来讲,有必要从国务院的层面明确分工,强化协作。

另一方面,从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全国整体都进展的比较缓慢,各省级人民政府还未出台具体的清理整顿方案如何筛选合规与违法平台,方案中要求的资金存管工作,也还未有具体的业务细则出台。按照整治工作的方案安排,现在应进入清理整顿阶段,但目前全国各地几乎还是处于摸底排查阶段,清理整顿的工作还未有实质性的进展。国务院发文,也能更好的督促各监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重视和加紧整治工作的跟进,提升整治工作效率。

新联在线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陈智诚:

从方案来看,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监管标准,但实际上就是用“穿透式”替代“牌照式”监管。对于网贷而言,再次明确网贷的中介性质以及划清六个“不得”的红线,也是对824暂行办法的呼应。

除此,还特别指出银行资金存管的必要性,强化资金安全监测。这是网贷合规性的最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对“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的最有力的回应。

同时,《通知》针对行业整改提出了时间性的限制要求。这对网贷平台而言,内部整改及合规性必须加快脚步——比如落实银行存管系统(新联在线已上线浙商银行资金存管系统),比如限额。而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ICP/EDI,还需要进一步看监管部门的细则指引出台。

神仙有财CEO惠轶:

互联网金融往往具有混业经营特征,本身即是交织的,一般涉及或嵌套多项金融业务,形态多样易变,不容易准确辨识业务实质。有些业务和工具分段看可能符合监管要求,但综合看其本质和效果,则会发现挪用、误导、违规或关联交易。“穿透式”监管方式,就是要透过表面现象看清业务实质,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综合全流程信息来判断业务性质,并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因此,无论平台打着何种业务模式旗号,只要其业务本质不变,自然就跳不出互金监管框架,必将接受相应的监管。

不过,在具体的整治过程以及未来的监管中,各部门能否真正做到打破“身份”标签,从业务本质入手,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资金最终流向等联结起来,并按照“穿透”的原则辨别业务本质,再根据业务功能和法律属性明确监管规则等,还有待磨合与观察。

另外,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届时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合规调整“大限”,如果不能达标,退出将是必然,而目前行业内各平台的各项合规进度仍显缓慢,其中除了平台方面的原因以外,也有相关合规指引尚不完善等因素,所以接下来的5个多月时间并不充裕,合规调整已经进入提速冲刺的关键期。

投哪网CEO吴显勇:

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比行业预期来得迅速,短期内将对行业形成一定冲击,让不规范或存在问题的平台暴露出来。同时专项整治工作也将影响互联网理财用户对行业的信心,导致投资人对行业的信任危机。

但从长远来看,专项整治工作将促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出清,淘汰不规范的问题平台,从而避免行业问题的积累影响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信融财富副总裁吕良:

《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与《网贷暂行办法》,同属部门规章,属于相同效力层级,但国办发的整治方案更能体现上层领导的决策意见,故整治方案更核心更根本;整治方案不仅仅针对P2P,因此其涵盖面更广,而暂行办法则比较具体。

整治手段上,行业自律及行政手段为主,刑事手段为辅,中国互金协会的自律规范在先,赋予了互金协会很大的特殊监管职能,行政机关监管贯穿始终,刑事手段作为最后手段要谦抑,根本着眼点在行业健康发展和防范风险。

融金所总裁黄德林:

从目前的整治文件中看来,未来网络借贷整治活动的重点会从源头抓起,机构备案等将成为平台准入管理的重要步骤,并对资金存管、投资人准入门槛、信息披露也再次提出要求。文件对互联网借贷、众筹等也提出行业要求,如房地产类型的产品,要持有房地产基金相关牌照才可以,这也是对于之前暂行办法提及的互联网借贷资产小而分散的又一次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