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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递交材料倒计时 曝北上等七地自查时间表

来源:网贷之家作者:果粒

8月中旬,随着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市网贷整治办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并随文同时下发108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简称“网贷合规检查108条”),由此拉开了新一轮全国范围内的P2P合规检查序幕。

根据通知要求,新一轮P2P合规检查包括①网贷机构自查、②各省市组织开展自律检查,③以及在此基础上行政核查和检查汇总。如发现存在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要严肃通报,追责问责,并对网贷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

本次合规检查程序详见下图:


图注:此次合规检查后平台并非直接备案,而是再需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信披、登记系统,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检验后,条件成熟的P2P网贷平台方可按要求申请备案。

上述检查实施主体不一:自查的责任主体落实到各家P2P平台,自律检查的责任主体为地方性互联网金融协会或相关机构,行政核查和检查汇总的责任主体则为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网贷整治办。

网贷之家注意到,通知下发后,包括部分地方网贷整治办、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地方互金协会等在内的行政、自律监管部门,对外发布了P2P合规检查相关细则。消息称,目前部分平台已经在依照网贷合规检查细则进行自查,并逐步形成相关报告。

其中,中国互金协会于8月22日,向其网贷类会员机构印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启动P2P网贷会员机构自律检查工作,自律检查工作包括机构自查自纠、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检查将交错进行。

随后的8月底,有媒体报道,中国互金协会对其网贷类会员单位下发《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包含119条问题清单,主要内容与“网贷合规检查108条”大体一致,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

北京互金协会也于8月27日发布《关于北京P2P网络借贷行业合规自律检查工作的公告》,将对北京市P2P网络借贷机构开展行业合规自律检查,9月10日启动,11月30日结束,所有在京注册并正常展业的网贷机构请于9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最迟于10月15日之前登录协会官网进行登记并提出自律检查申请。

网贷之家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发现,除了上述行业协会开展的自律检查之外,包括北京、上海、广东(不含深圳,下同)、深圳、浙江、山东、贵州等省、市地方互金整治办或相关管理部门也先后发文,对辖区内P2P合规检查进行了部署。

平台自查限定的时间点各地不尽相同,多规定原则上不晚于9月30日。

下表为网贷之家统计整理,截至目前,七地已下发的关于开展P2P平台合规检查通知的相关内容,并对各地方合规检查的时间节点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据网贷之家观察,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宝山区)、山东、深圳市、广东、浙江、贵州等地互金整治办已下发关于开展辖区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的通知。此外,上海市、四川省也宣布于8月28日启动P2P平台合规检查相关工作,但并为对外披露具体落实的相关细则。

自查

其中,对平台自查限定的时间点各地不尽相同,多规定原则上不晚于9月30日,但北京、深圳、广东均可宽限至10月中上旬左右,而浙江则要求网贷机构须9月15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山东则要求机构自查须在9月25日前完成,贵州要求机构自查须在9月27日前完成。

机构自查资料要求方面,网贷机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书这两项资料,为各地统一要求平台必须提交的资料,而上海(宝山区)、山东同时还要求平台提供基本情况信息表,北京则要求平台同时提交“若整改不合规的良性退出方案”。

自律检查

自律检查方面,5地披露的相关时限要求,北京自律检查时限设定于11月30日前完成,山东、深圳、贵州则分别设定于11月15日、11月12日、11月9日前完成,浙江则规定10月30日前报送资料检查报告。材料方面,5地均要求提交自律检查报告及自律检查报告真实性承诺书。

行政核查

行政核查方面,山东、深圳、浙江3地披露的相关要求,其中山东、浙江要求行政核查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深圳则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材料要求方面,3地均要求各辖区整治办提交行政核查总结报告。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环节,如发现平台存在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将被实行“一票否决制”。

按照此前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办的通知,本次合规检查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从各地下发的P2P合规检查细则来看,基本与2018年12月底的整改大限相符合,而新一轮P2P平台合规整改也已正式的开启。